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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酬個稅30年未變

發(fā)布時間:2014-03-13  來源:時代周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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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酬、版稅不應一刀切

“3500元的工資個稅起征點是以月為周期,作一部作品要經(jīng)歷查閱資料、收集素材、采訪創(chuàng)作、修改潤色、定稿交稿、出版印刷等多個過程,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。通常一本書的創(chuàng)作需要一年甚至幾年時間,極少有人能在一個月或幾個月內(nèi)完成一本書,尤其是一些大型學術專著,還需要一個團隊歷時數(shù)年或十幾年的辛勤勞動。”張抗抗說,“而稿酬個稅的起征點不僅未與月薪的起征點拉平,而且遠遠低于后者,這種稿費少反而納稅多的不合理狀況,嚴重損害了作家、藝術家和學者等相關群體的人格尊嚴,損害了作家的創(chuàng)作積極性。”

而現(xiàn)代出版社總編輯臧永清則認為,目前作家的稿費和版稅收入相差懸殊,不應該繼續(xù)一刀切執(zhí)行同樣的個稅稅率。

“一般作者的一本書的稿酬通常是幾萬元,但暢銷書作者一本書的版稅則可達到幾十萬元甚至幾百萬元。在這種情形下,按統(tǒng)一稅率征稅,體現(xiàn)不出稅收的調(diào)控杠桿作用?!标坝狼鍖r代周報記者說。

近年來,作家之間的“貧富”差距變得越來越大,過低的稿酬起征點無疑加重了嚴肅文學創(chuàng)作者的不滿情緒。

臧永清建議,可以將稿酬收入分為5萬、5萬-10萬、10萬-50萬、50萬-100萬和100萬以上5個檔進行累進稅率調(diào)整。而對于學術、科技、科普、藝術等類別,國家可以考慮直接免稅。

事實上,隨著網(wǎng)絡文學的風靡,一些年輕的寫手似乎很容易就能獲得成功。如號稱“網(wǎng)絡文學之王”的“唐家三少”,2013年就獲得了2650萬元的單年版稅收入。對于這些暢銷書作者而言,中國的稿酬個稅無疑是相對較輕,單一稅率顯然無法起到調(diào)節(jié)收入的應有作用。

“當收入比較低時,稿酬收入、勞動報酬所征個稅明顯高于工薪收入,這樣的設置大概是因為設計者認為后兩者屬于額外的收入,不影響到生計。但這樣的思路沒有在高收入群體的個稅設置上得到體現(xiàn)。比如當月薪在2萬時,個稅是3000多,而同樣的稿酬收入個稅則只有2000多?!毖芯總€稅問題的安徽財經(jīng)大學稅務系主任崔志坤對時代周報記者分析道,“即這種安排對同是工薪類的低收入者采取了特殊的優(yōu)待,但在不同類所得的較高收入者之間,卻造成了工薪稅負較高的不公問題?!?/p>

區(qū)分工薪收入和非工薪收入的思路,在不同的職業(yè)上就有非常明顯的體現(xiàn)。對于被報刊聘用的記者、編輯而言,其稿酬收入一直以來都是合并到工薪收入中繳納個稅,視為工薪收入的一部分,而不像作家那樣單獨按筆繳稅。

“這是因為工薪收入影響到所有的人,受到持續(xù)關注,起征點和稅率能及時得到調(diào)整。但其他的稅目就很少有所變化?!贝拗纠ふf。

作者:崔烜     責任編輯:葉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