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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津全國政協委員張俊芳

進一步完善交通違章記分罰款規(guī)定

發(fā)布時間:2015-03-11  來源:天津日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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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出席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的張俊芳委員建議,要進一步完善交通違章記分和罰款規(guī)定,不能“一罰了之”。

  張俊芳委員建議,一是調整相關記分和罰款項目,更加科學合理地制定罰則,將“逢違必罰款”和“逢危必扣分”區(qū)別對待,以避免發(fā)生記分泛化、重復處罰現象。將酒后駕車、闖紅燈、超速、超載等危險駕駛行為作為“紅線”,加大記分處罰和罰款力度。而對那些不具危險性的交通違章行為,如違章停車、拐彎壓線等可采取加大處罰數額等方式進行處罰。二是嚴厲打擊買分賣分行為,對買分、賣分者“零容忍”。同時,加快推進交通安全誠信體系建設,逐步將民眾交通違章記錄與個人信用、保險等掛鉤。三是完善交通設施和服務管理,不能簡單“一罰了之”。特別是對多人在同一處出現違章的情況應積極調研,查找交通標識是否存在設置問題或被遮擋等問題,以期使之更加科學、合理、完備。

作者:劉平 張洪偉     責任編輯:于溯